2005年8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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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中院规范减刑假释
陈志敏

  本报讯 据最近统计,近3年来,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减刑、假释案件1万多件,其中准予假释70多件,至今无一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,也没有发生减刑、假释后社会反响强烈的情况。近年来,金华中院就规范减刑假释问题多次与公安、检察、监狱等部门进行讨论。今年年初金华中院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《关于规范减刑、假释程序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,规定提请减刑、假释的罪犯应提前公示,并由检察机关实施监督。其中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案件,必须进行公开听证审理。审理减刑、假释案件时,法院全面考虑罪犯的累犯、主犯等情况,退赃、赔偿等情节,老年、病残等原因,力求减刑、假释既公开公证,又合法合理。